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基本建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
发布时间:2016-03-22 来源:档案馆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
为了做好我校基本建设档案(以下简称“基建档案”)的管理工作,充分发挥基建档案在工程建设、使用维修和改建、扩建中的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关于印发〈建设项目(工程)档案验收办法〉的通知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结合本校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第二条
基建档案是指在我校所属范围内,凡属基本建设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在勘测、规划、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和维修等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,应归档保存的文字、图表及声像(包括照片、底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磁盘、光盘)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。
第三条
基建档案是学校基本建设历史和现状的真实记录,是学校规划、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评估基建工作的依据,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,确保基建档案完整、准确、系统、安全,有利于对基建档案的开发利用。
第四条
基建档案经费在基建经费中开支。
第二章 体制和责任
第五条
档案馆的任务如下:
(一)宣传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、政策和规定,规划全校档案工作;
(二)制订和完善本校基建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,并负责监督、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;
(三)负责接收(征集)基建档案及有关资料;
(四)开展基建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;
(六)派员协同基建处兼职档案员参加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。
第六条
基建处、总务处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分管基建档案工作,并配备与基建档案相适应的兼职档案员。
第七条
基建处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的职责:
(一)宣传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、政策和规定,制定和健全有关管理制度,确保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规划;纳入本部门议事日程;纳入各类人员的职责范围之中,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;
(二)听取本部门兼职档案员关于档案工作的情况汇报,帮助协调和解决档案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;
(三)定期检查本部门的档案工作;
(四)基建项目结束后,督促兼职档案员收齐基建档案,审查归档材料是否符合齐全、完整、系统、准确。
第八条
基建处兼职档案员的职责:
(一)学习、宣传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规定;
(二)参加学校基建项目的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;
(三)负责收集、积累、整理、鉴定、分类基建档案,见附件“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基建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”;
(四)按规定组卷后向档案馆归档。
第九条
总务处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职责:
(一)宣传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、政策和规定,制定和健全有关管理制度,确保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规划;纳入本部门议事日程;纳入各类人员的职责范围之中,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;
(二)听取本部门兼职档案员关于档案工作的情况汇报,帮助协调和解决档案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;
(三)督促有关部门每年绘制全校(含各校区)水、电、气管道、通讯线路等地下管网分布图(竣工图),确保地下管网分布图的正确;
(四)定期检查本部门的档案工作。
第十条
总务处兼职档案员的工作职责:
(一)按“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基建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”(见“附件”中“JJ11
综合”)的要求收集、积累、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;
(二)按《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档案案卷质量要求》立卷,并按期向档案馆移交。
第十一条
基建处对每项新建、扩建、改建以及维修的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(包括房屋及室外工程竣工图、地下构筑物及水、电、气、通讯等管网图和维修工程更改的文件材料),只要有工程结构发生变化,就必须按基建档案的要求,绘制新的竣工图或修改原竣工图。
第十二条
凡新建、扩建、改建以及维修工程的建设项目均由经办单位按照归档要求整理、立卷归档。
第三章 基建档案材料的形成
第十三条
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要与档案工作实行“三同步”管理,即:建设项目的立项与档案工作同步(在制定建设项目的各项计划、合同、协议和工程技术以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时,同时相应地提出对档案工作的要求);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与档案工作同步(检查落实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,同时检查落实档案的积累、整编、审定等工作的情况);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档案工作同步(竣工验收时,同时验收工程档案资料)。
第十四条
基建项目实行总承包给外单位的,由各分承包单位负责收集、整理分包范围内的基建文件材料,交总承包单位汇总、整理。竣工时,由总承包单位向学校基建部门提交齐全、完整、准确、系统的基建档案材料。
第十五条
基建项目由几个单位分别承包的,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、整理所承包工程的基建文件材料,交基建处汇总、整理。
第十六条
学校各种建筑物在拆除、改建、扩建之前,由基建后勤处负责联系照相,并归档。
第四章 归档要求
第十七条 学校水、电、气管道及通讯线路分布图发生变化的,每年各绘制一套归档。
第十八条
归档时必须有竣工图。对竣工图的编制要求如下:
(一)编制竣工图,必须坚持边施工边编制的原则,工程做完,竣工图编制完;
(二)竣工图一律使用新的蓝图。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,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,即作为竣工图;凡在施工中,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,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,可不重新绘制,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(必须是新蓝图)上注明修改的部分,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,加盖竣工图章,即作为竣工图;凡结构形式改变、工艺改变、平面布置改变以及其它重大改变,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、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章,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,作为竣工图;
(三)竣工图应逐张加盖竣工图章,竣工图章内容包括:××工程竣工图,施工单位名称,编制人、审核人、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。图章规格尺寸为70mm×50mm;
(四)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,要保证图纸质量,做到规格统一、图面整洁、字迹清楚;
(五)竣工图是工程交工验收的条件之一,竣工图不准确、不完整、不符合归档要求的,建设项目不能验收。
第十九条
基建图纸按图的类别序号排列,即:地质图、初步设计图、建筑施工图、结构施工图、水工图、电工图、气管图。更改图排列在被更改图之前。
第二十条
归档的文件材料格式要统一,图像清晰、字迹工整、应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,不得使用铅笔、红水笔、圆珠笔、复写纸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、绘制;归档的文件材料一律用原件。
第五章 法律责任
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基建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,在工程交付使用后,一切因应归档而没有归档或归档不准确造成的损失,由工程改动部门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。此条由分管基建的校长监督执行。
第六章 归档验收与归档时间
第二十二条
基建项目初步验收前,基建处组织施工、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,工程管理、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档案的自检工作,并作出档案自检报告。
第二十三条
初步验收时,基建处兼职档案员着重抽查30%的项目档案。评价档案资料的完整、准确、系统性情况后,写出初步意见,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,限期解决。
第二十四条
建设项目在验收前,基建处兼职档案员对准备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进行初步验收后,出具证明,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。
第二十五条
竣工验收时,应在验收报告中写明档案的情况。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中要有关于档案情况的评价。
第二十六条
档案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:
(一)项目档案情况;
(二)项目档案工作管理体制;
(三)项目文件、资料的形成、积累、整理与归档工作情况;
(四)竣工图编制情况及质量;
(五)项目档案资料的接收、整理、管理工作情况;
(六)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;
(七)档案完整、准确、系统性评价及在施工、试生产中的作用;
(八)附表。附表中包括的条目:单项、单位工程名称、文字材料(卷、页)、竣工图(卷、页)。
第二十七条
基建处应从基建投资中扣除5%,作为基建档案的保证金,待基建档案材料归档验收合格后归还。
第二十八条
归档时间:
(一)基建项目在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;
(二)基建管理性文件(见附件“JJ11综合”)应在次年4月底前归档。
第二十九条
填写基建档案资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,并在移交目录上签名盖章,档案馆、基建处(总务处)各执一份存查。
第七章 档案的管理与检查
第三十条 基建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:永久、长期、短期三种。长期保管的基建档案实际保管期不得短于建设项目的实际寿命。
第三十一条
对保管期限已满的基建档案,档案馆会同基建处进行鉴定,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,登记造册报主管校长批准后,方可销毁。
第三十二条
销毁档案时,必须有两人监销,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。
第八章 附 则
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档案馆负责解释。
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2014年9月3日
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
附件:
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基建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
JJ11 综合
序号 类 目 名 称 保管期限
1
上级有关基建工作的文件 长期
2
本校基建工作的规章制度 长期
3
本校基建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批复、简报 长期
4
本校基建工作总体规划 永久
5
统计报表
5.1
本校基建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永久
5.2
本校基建工作季度统计报表 长期
6
本校基建工作财务预、决算 长期
7
本校的房产证、土地证及征用土地的文件材料 永久
8 本校基本建设规划(包括总体规划图、设计总平面图、
总平面图) 永久
9
本校水、电、气管道、通讯分布图 永久
10
本校内房产及水、电、暖等管网维修、改造的计划、
报告、批复、图纸等
永久
10 本校地质勘探、地形测量材料 永久
11
本校基建处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、协议书 永久或长期
12 本校基建处工作中获奖的文件材料
12.1
省级以上的 永久
12.2
市级的 长期
JJ12-1 可行性研究
序号 类 目 名 称
保管期限
1 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永久
2
可行性研究报告 永久
3
项目评估 永久
4
环境预测、调查报告 永久
5
设计任务书、计划任务书 永久
JJ12-2 设计基础材料
序号 类 目 名 称 保管期限
1
工程地质、水文地质、勘察设计、勘察报告、地质图、
勘察记录、化验、试验报告、重要土、岩样及说明 永久
2
地形、地貌、控制点、建筑物、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
测量定位、观察记录
永久
3 水文、气象、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材料 永久
JJ12-3 设计文件
序号 类 目 名 称
保管期限
1 初步设计 永久
2
技术设计 永久
3
施工图设计 短期
4
技术秘密材料、专利文件 永久
5
设计计算书 长期
6
关键技术试验 永久
7
总体规划设计 永久
8
设计评价、鉴定及审批 永久
JJ12-4 工程管理文件
序号 类 目 名 称
保管期限
1 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、拆迁、补偿协议书 永久
2
承发包合同、协议书、招标、投标、租赁文件 永久
3
施工执照 永久
4
环保三同时、消防、卫生等文件、水、暖、电、煤气供
应协议书
永久
5 产权证书 永久
JJ12-5 施工文件
序号 类 目 名 称
保管期限
1 土建施工文件
⑴开工报告、工程技术要求、技术交底、图纸会审纪要
短期
⑵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、质量鉴定
长期
⑶建筑材料试验报告
长期
⑷设计变更、工程更改洽商单、材料代用核定审批
永久
⑸施工定位测量、地质勘察
永久
⑹土、岩试验报告、基础处理、基础工程施工图
永久
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
永久
⑻工程记录及测试、沉陷、位移、变形观测记录、事故
处理报告
永久
⑼分项、分部、单位工程质量检查、评定
长期
⑽交工验收记录证明
长期
⑾竣工报告、竣工验收报告 永久
2
设备及管线安装施工文件
⑴开工报告、工程技术要求、技术交底、图纸会审纪要
短期
⑵设计变更、工程更改洽商单、材料、零部件、设备代
用审批
长期
⑶焊接试验记录、报告、施工检验、探伤记录
长期
⑷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
长期
⑸强度、密闭性试验报告
长期
⑹设备调试记录
短期
⑺施工安装记录、安装质量检查、评定、事故处理报告
长期
⑻系统调试、试验记录
长期
⑼管线清洗、通水、消毒记录
短期
⑽管线标高、位置、坡度测量记录
长期
⑾中间交工验收记录证明、工程质量评定
长期
⑿竣工报告、竣工验收报告 长期
3
电气、仪表安装施工文件
⑴开工报告、工程技术要求、技术交底、图纸会审
短期
⑵设计变更、工程更改洽商单、材料、零部件、设备
代用审批
长期
⑶调试、整定记录
长期
⑷性能测试和校核
长期
⑸施工安装记录、质量检查评定、事故处理报告
长期
⑹操作、联动试验
短期
⑺电气装置交接记录
短期
⑻中间交工验收记录、工程质量评定
长期
⑼竣工报告、竣工验收报告 长期
JJ12-6 竣工文件
序号 类 目 名 称
保管期限
1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永久
2
全部竣工图 永久
3
项目质量评审材料 永久
4
工程现场声像材料 永久
5
竣工验收会议决议文件 永久
JJ12-7 基建财务、器材管理
序号 类 目 名 称
保管期限
1 财务计划、年度计划 短期
2
工程概算、预算、决算 永久
3
主要材料消耗、器材管理 短期
4
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 永久
JJ12-8 生产技术准备、试生产
序号 类 目 名 称
保管期限
1 技术准备计划 短期
2
试生产管理、技术责任制 短期
3
开停车方案 短期
4
设备试车、验收、运转、维护记录 长期
5
试生产产品质量鉴定报告 短期
6
安全操作规程、事故分析报告 长期
7
运行记录 短期
8
技术培训材料 短期
9
产品技术参数、性能、图纸 永久
10
工业卫生、劳动保护材料 短期
JJ12-9 工艺、设备
序号 类 目 名 称
保管期限
1 工艺说明、规程、路线、试验、技术总结 长期
2
产品检验、包装、工装图、检测记录 长期
3
设备、材料出厂合格证 长期
4
设备、材料装箱单、开箱记录、工具单、备品备件单 短期
5
设备、图纸、说明书 长期
6
设备测绘、验收记录 长期
7
设备安装调试、测定数据、性能鉴定 长期